交通事故致人骨折

律师您好!!我2010年7月18日无证驾驶致人股骨干开开放性轻为粉碎骨折,事故认定书出来,我负全责,交警叫我在一边说是法医说是重伤,叫我看着办,意思是无证重伤是要判刑的,最后没有调解成功(对方不愿调解),最终我被只处罚了300元。但这个期间对方总是到我的单位来闹,本业20几天医生就说可以出院了,但对方就是不出院,对方对医生说,你说可以出院,要是出院了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就找他,这使医生也不敢开出院证明(县医院),对方便在医院住了三个月的医,花了3万多元,请问一下,按这种情况,以您的经验他是否能构成重伤?是交警在吓我的吗?多住了那么久的院,费用我该全出吗?(住院期间治疗费用我已经全出,我是想问如果打官司,我该全出不),打官司我大概应被赔多少?急盼您的回答!!!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5-13-状态:已解决]
吴正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就算构成重伤也不是犯法,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他们肯定是在吓唬你的。现在你最好委托律师和交警部门联系,把车提出来,等着对方起诉你。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我咨询吴正成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贵州乐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贵州 贵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量刑 国家赔偿 行政处罚 国际贸易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正成律师 > 吴正成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