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赔偿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有两套门脸现面临开放商征地拆迁,但存在一些问题,特向您咨询相关疑问。具体情况如下:
2002年我参加银行公开购得县粮食公司门脸两套(共120多平米,无土地使用证),但在随后的产权办理工程中因人在外地,各种原因将房产证办为他人A名字。随后又与委托人签订了两套门脸是由他人A代为办理,我出资购得,因而房产证是其他人A的名字的证明。2009年,本想将房产证转为自己名下,但他人A突然猝亡,随之不能办理。2010年,由开放商开始开发我门脸所在地段,房管局暂停了该地段房产证的办理。现开放商欲征收该土地实行房地产开发,并进行赔偿。
请问:我现在拥有两门脸的房产证与代理人A签字的证明,在与开放商谈判赔偿的过程中是否产生纠纷,能否取得赔偿?如产生纠纷,在代理人A已死亡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7-26-状态:未解决]
吴正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们先协议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