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威胁要求协议离婚了,现是否可起诉更改离婚协议?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有写儿子(现7个月)归我,两岁前由女方抚养,儿子奶粉由我出,另再付800元孩子的生活费,男女双方均无工作,女方不要求补偿. 现女方实在过份出口成脏,不分场合对我大打出手,居然编理由说儿子住院来找我麻烦,说话骂人伤人,居然多次拿刀威胁我,有极度暴力倾向,离婚前任何时候也是一样.
所以现我想要回儿子自己抚养,请看下以下理由可以吗?:儿子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喝牛奶,女方拒绝人工喂奶,离婚后女方回娘家住,她无父亲,她母亲年迈多病,还要找照顾她哥的儿子5岁左右(很调皮很吵),还有一个上初中的妹妹,女方自己在当地打工,不在家时都由她母亲带儿子,加上她哥的儿子很吵,我儿子在那根本睡不好. 女方无耐心,思想有些不正常,情绪化,野蛮暴力等,我不放心她带.
如果要不回,那生活费能否调低或者不用现金,我自己买儿子需要的任何生活用品,因为给的800元生活费女方大部份都自己私用了,根本没用在儿子身上..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8-13-状态:未解决]
吴正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可以起诉变更,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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