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问题

我父亲于几个月前出车祸,致使我父亲一级伤残,交通部门判定责任为同等责任。

起诉以后进行的判决有些不太明白,关于护理费的赔偿方面。

我送父亲去相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判决的时候是参照《工伤职工保险条例》直接按照40%进行计算。

我查询过确实《工伤职工保险条例》上面第三十二条有说明是40%赔偿。

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应该给与60%-80%的护理费用赔偿。

两个都有明确说明,但是判决的时候是选择的前者进行参照。

这种情况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有没有可以上诉的可能。

所以对此非常疑惑,希望各位好心人能帮忙解答一下具体原因与正确标准。

不胜感激!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9-09-状态:已解决]
吴正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1

我咨询吴正成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贵州乐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贵州 贵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量刑 国家赔偿 行政处罚 国际贸易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正成律师 > 吴正成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