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援助
夫妻因两地分居导致第三者插足,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就跟别人同居,过了几年才签定离婚协议。女方与原配有四个孩子,三个没有成年的.一个已成年.法院判由女方抚养三个没有成年的孩子直到上大学在由双方支付大学的用费。
但是三个孩子跟女方后,由于与女方同居的人好酒.每天都拿几个孩子来出气,会对女方使用暴力行为,孩子些都不敢说话。有时打到孩子女方也会说些跟那男的分手,但是过不了两天又好上了,经常一吵就吵到深夜,导致几个孩子心理上有阴隐,学习下降.休息不好,看到那男的都会好害怕。
请问原配男方想起诉女方需要什么程序,还有他们在没有离婚之前原配男方从外面带给女方买房的钱被女方拿去做生意了,由于当时法院判几个孩子给女方男方没有追究买房的钱。如果现在起诉她,可以让她赔偿一套房子给几个孩子吗?不想让几个孩子跟她过下去了,看着几个孩子忧郁的样子,实在看不下去了,由于自己也是身无居所,没有办法!
还有与女方同居的男人给孩子带来的折磨与留下的阴隐,请问他犯法吗?可以怎么起诉他?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10-19-状态:未解决]
吴正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