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9月底发生的交通事故。小车违规超车,撞向对面来的大客。小车上总共4人,3人(均是乘客)死亡,死亡人都是国家单位人员,并且是在出差的时间。
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小车司机付主要责任,大客司机付次要责任。然后交警队调解。
现在我想问的是在调解书上写的要求事项(我是死亡人的家属),我是不是应该写,丧葬费、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误工费、生活费……但是每一项该写多少合理而且不至于让我们这些受害人家属吃亏,所以,这个问题就只有请作为专家的您们来给我解答一下!先感谢您们!
我是贵州的,您可以把大概的数字发给邮箱(350349908@qq.com)。如果调解不成,我希望我以后能请您能帮帮我。还有就是工伤那一块,我听说交通的和工伤的今年都出台了新的规定,特别是工伤标准不一样了,也希望你能一起作答或者发送到我的邮箱,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10-26-状态:未解决]
吴正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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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贵州乐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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