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律师,您好,我和我妻子结婚五年了,感情一直不好,经常打闹。2007年,我妻子,撇下我和孩子,独自一人到上海打工,其间并未和我及小孩有任何主动联系,直到今年十月份才回到家,并未交待其在上海的各种生活信息,当然这是个人隐私,但作为丈夫的我,应该有权知道其在上海的生活状况,并且,其回来后,感情仍然不合,其经常独自外出过夜,我想请问下,这样的情况可以离婚不,如果要离婚的话,我应该准备哪些东西。还有现在的户头均是我个人购买,如果离婚的话,她有权要求分割吗。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11-09-状态:未解决]
吴正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要看是不是个人财产,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