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我父母在我两岁时也就是1985年离的婚,我被判给我父亲抚养,我母亲同年又与他人(他人在后面称A)结婚,A在与我母亲结婚时也是离异,并带有一子,在97年时,我外公外婆将老房拆迁所得的其他中一套房改房赠予我母亲,只有我母亲一个户口在里面,当时没买产权,也没有A和A的儿子户口,97年至08年间一直是我母亲与A同住,A的儿子不与他们同住,在08年时,A过世,我母亲一个居住,如今,我母亲想把该房改房买下产权先写她一人名字,转手卖掉后把钱给我改善住房并与我们同住,我改善后的房产我母亲也同意只写我与我老婆的名字,并把我母亲户口安置在里面,请问,如里我母亲买下该是房改房,我与A的儿子,对该房产谁有继承权。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9-11-状态:未解决]
徐勇律师的解答:

从你的表述来看,房改房的那套房还未取得所有权,而且只有你母亲的户口一人在该房屋里面,你母亲及A一直在该房屋居住,那么A和母亲实际上都是该房屋的使用权人。A去世后,该房屋A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也就是说实际上使用权人只有你母亲一人,你母亲享有独立的权利,可以决定买下且产权属于你母亲一人。但是对于A的其他财产如存款等,你母亲在分出一半后,另外一半应由A的子女与你母亲作为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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