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可以得到我应该拥有的的精神补偿

我怀孕了。但是男方从不对它进行应该尽有的义务责任。,我现在 想把孩子打掉,但是联系他,却从不答复我,也不讲怎么解决。我想通过法律途径,因为现在我虚岁20.还没有到能够一个人抚养孩子的能力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1-03-状态:未解决]
徐勇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们是未婚的情况下,即便他有过错导致你们分开也是无法获得精神补偿的,因为你们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收法律保护。不过如果小孩生下来的话,可以要求他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不过如果你们已经结婚的话,如果是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用。

我咨询徐勇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工程建筑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勇律师 > 徐勇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