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
朋友推荐我到一间奶茶店工作 本人15岁 押了三百押金在那间店 特殊情况作了十几天说辞职 他们不让我辞 说你一天不来我就扣你一天工资 最后我一分钱都不的回 朋友还叫我还钱 请问那钱是不是应该那间店老板来偿还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2-01-07-状态:未解决]
徐勇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要求奶茶店老板返还你的押金。因为你未到法定的用工年龄奶茶店老板属于非法用工,而且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劳动者押金。不过如果你向你朋友借了三百块钱,他向你要也是合法的。跟你与奶茶店老板之间的非法用工关系是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