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致他人身体损害的,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当赔偿医疗费、后期康复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轻微伤构成伤残的可能不大,且一般不会得到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对对方的医疗费用有异议可以提,但是得有充分的理由法院才有可能采纳。建议对医疗发票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案件的关联性方面提出异议。 另,双方均有打伤对方的行为,自己本身也有过错,其本身应按过错适当分担一部分责任。你可诉对方,对方也可诉你,被诉一方也可以直接提起反诉。 如还有疑问,可联系云南华序律师事务所的朱彦红律师,电话13608861913 (注不接或关机时在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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