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轻微伤

我在不知道她是一孕妇的情况下和对方发生了摸察对我与我都是轻微伤着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赔偿我对对方的医疗费用有异议应该怎么样举证!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5-04-状态:已解决]
朱彦红律师的解答:

你好,致他人身体损害的,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当赔偿医疗费、后期康复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轻微伤构成伤残的可能不大,且一般不会得到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对对方的医疗费用有异议可以提,但是得有充分的理由法院才有可能采纳。建议对医疗发票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案件的关联性方面提出异议。 另,双方均有打伤对方的行为,自己本身也有过错,其本身应按过错适当分担一部分责任。你可诉对方,对方也可诉你,被诉一方也可以直接提起反诉。 如还有疑问,可联系云南华序律师事务所的朱彦红律师,电话13608861913 (注不接或关机时在开庭)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比较满意

我咨询朱彦红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云南华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云南 昆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朱彦红律师 > 朱彦红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