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0 10:06:30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事实概要】
方明(化名)是吉林省现代化学油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十年来,艰辛创业,苦心经营,在当地也小有名气。可是,2011年,该公司厂房却面临着被开发商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强行拆除的困境。面对开发商的咄咄逼人和不近情理,六神无主的方明,无奈之下,方明(化名)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请求律师指导,帮助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办案掠影】
面对远道而来的当事人,王优银主任和库建辉律师耐心细致的聆听了他的倾诉,并积极询问,详细的了解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对案件进行了案情分析后。律师任务,本案的拆迁方在未出示任何拆迁文件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拆迁属违法,开发商据不实的评估报告进行拆迁补偿更是于法无据。
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代理律师亲赴长春,实地考察了该公司的厂房和拆迁情况。通过现场确认,厂房已经经过开发商的多次破坏。
为避免损失扩大,律师当机立断,首先向公安机关要求财产保护以及对破坏情况予以立案查处。同时,代理律师以委托人的名义向各级政府部门寄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相关部门公开立项、规划等文件。针对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的行为,律师又指导当事人提起了行政复议及诉讼程序。
最终,律师扎实细致的工作令违法拆迁的相关部门感受到了极大的压力,相关部门主动找到委托人商谈赔偿事宜。在律师的多方努力之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当事人也拿到了满意的补偿。
【律师说法】
面临拆迁时,一个最核心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拆迁补偿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拆迁单位应当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建造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在面临拆迁时拥有取得合法补偿的权利。本案中,拆迁单位以不实评估来敷衍当事人,进行违法拆迁,公然践踏法律尊严。试问每一个面临拆迁的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做到淡然自若,委曲求全?我们认为,拆迁单位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给予当事人以公平合理的补偿,对于非法拆迁,每一位被拆迁人均应当据理力争,坚持维权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