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户名,替别人借钱。别人不还。只能自己还吗

我老公7-8年前向银行借了23万,他叔担保。钱全给他叔了的。怎么久了,早把这事忘了。现在他叔还不了,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我们还。当时钱给他叔时,没任何的借据或人证。现在这笔钱必须我们还吗?有没有办法让他叔自己还或把这钱转到他叔自己名下。我老公当时23岁。我们前年认识去年结婚。银行会冻结我个人的银行账户吗?那钱是我们登记结婚前存的。车子也是婚前买的,写我的名字。作嫁妆的。银行会拿走吗?我今年开了个小店。全是我个人出资,银行会查封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3-03-02-状态:未解决]
李超辉律师的解答:

你老公应当偿还银行借款,可以向他叔追偿。 至于你婚前个人财产法院不会查封、扣押或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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