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婚外情赔偿
我与前夫离婚后才知道他在婚内有了第三者,我与前夫摆完酒席共同生活不到一个月,他就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离婚,在与他协议离婚时我曾质疑他有了第三者,但是他不承认,只说是与我性格不合,并赔偿2万元给我。如果我掌握他在婚内与第三者联系的证据,能否对他提出精神赔偿,当时我家摆了45桌酒席,摆酒前前夫明明己有离婚打算,却不阻止酒席的举行,是否己对我的名誉构成了侵害
咨询者:
fa437951
广西
[
咨询时间:2013-03-05
-
状态:未解决
]
李超辉律师的解答:
离婚一年内可以提出。
我咨询李超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李超辉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李超辉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海宇清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烟台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更多李超辉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超辉律师
>
李超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