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
我们结婚七年,我怀了两次孩子,第一个六个月流产,第二次宫外孕大出血,现在医院说我得了卵巢早衰,生不得孩子了。这期间,我吃了好多药,都是我自己的钱,他根本不管我,他生气就离家出走,不管家里,拿走工资卡,这次又出走了一个多月了,我忍无可忍,已经起诉离婚了。我们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办才能争取到我的权力呀。我们只有一间房子,用了十二万来元。他贷了四万元住房公积金,这几年还了一万元吧,还借了一万元钱,我用的是现金,借的哥哥妈妈的钱,但是都没有打借条的。谁会想到会要离婚呢?现在补打错条可以吗?当时借钱他都知道的,如果他不承认怎么办呢?还有我没有证据证明我借了钱,家里人担心他不认账,还会出示假借条说是用在买房子上面,请问他补打的借条有效吗?还有他瞒着我借的钱有效吗?我怎么样争取我的权力,我现在一身是病,需要长期吃药才能来月经,我还只有三十六岁,要吃十来年药。我生不得孩子,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我可以提出赔偿吗?盼望您的回答
补充提问:
我生孩子搞成这样,身体不好得了病,要吃药,他就没有半点责任,不要出钱给我治病吗?我就要一个人背着这些病来治,而他可以离婚解脱一切吗?而且我生不得孩子了,婚姻的后果怎么全要女人来承担,我身心受到伤害,他就没有责任来承担一点经济上的补偿吗?他这样一走了之,法律就没有办法了吗?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不是有相互抚养的责任吗,妻子病了,生不得孩子了,而他的钱瞒着收起来,现在又一走了之,我现在起诉离婚,难道他没有过错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9-01-状态:未解决]
陈瑜律师的解答: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向娘家借的钱如果对方否认的话要有确凿的证据才行,也可以起诉他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