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1天双方签了份协议书,收条有效?这样离婚合法吗?

民政局的协议书只写了双方有2女男方抚养,女方有探望的权利,无财产,无债务,完全同意,完全自愿离婚。 离婚前1天双方签了份协议书,双方有2女男方抚养,共有财产1间门面归男方,女方带现金N万离开,女方有探望的权利。只是写在纸上有女方的签名,没有写在民政局那张协议书上,但女方离婚后打了收条收到N万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12-12-状态:未解决]
陈瑜律师的解答:

离婚是有效力的,财产一年内可以反悔,有争议的可以重新分配。我办过这样的案子,我是益阳市的律师,可帮你1397379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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