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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申请执行局后未执行
我们申请执行局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与被告人和我答成调解,讲明要在年底前还一部分借款,但被告未执行,现在我又要求执行局强制执行,但是被告人女方在本地,男方在广东包工程,家里有不动产及店铺。执行局的人讲去了一次门是关的。现在执行局的人要我一起去广东将男主方找回来,我觉得我怎么知道他在广东哪里,而且我也没有时间去,我觉得执行局的这种说法是在敷衍我。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fa326002
湖南
[
咨询时间:2012-02-15
-
状态:未解决
]
陈瑜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要求按原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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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瑜律师
执业机构:
湖南公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湖南 益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破产解散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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