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合同纠纷

2009年2月1号年别人从房东那儿花4万元转让了此空门面,11月14号我又花7万元从别人那儿转让了这个门面(带了一点点货),合同期限是6年,前3年定的价格是3万元每年(按照当时门面价格是最贵的),后面的3年按市场价格。今年1月31号门面已经到期,房东去年年底要求门面价格从原来的3万元/年上涨至7.8万元/年。而其他同街同样大小的门面价格才3千元左右/月,有的甚至还不到2500元/月(他们也是去年年底才签的合同)。我和房东多次协商无果。
要是合同价格处理好了今年我想要将此门面转让出去,房东是否又可以以各种理由阻扰我将门面转让出去呢?
现在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了,租金的事一直没有协调好,房东是否会以我拒绝交房租告我违约呢,但我想要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我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我没有直接与房东签订合同,而是与别人(上一个租户)签订的,合同按照原始合同不变,但我10---11年的房租是我直接交到房东手上的,其实当时房东已经默许我接手此门面了。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2-02-18-状态:未解决]
陈瑜律师的解答:

按市场价格协商一致。我是益阳市的律师如要帮助请联系本人,打我手机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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