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工资不给

我在一个私人的工厂里上班5.6年了,工厂效益不太好,拖欠四个月工资,所以换了一个工作。找他领工资的时候,他不给怎么办?我是2010年11月低不干的,还欠我8~11月份的工资。
补充提问:
问题是我们没有劳动合同,在没有招到工人的情况下走的,也没打辞职就走了,不知道钱还能得到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23-状态:已解决]
陈建良律师的解答:

一可以找工会帮助维权;二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三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四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最快最省事的是前三种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八条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解除合同,没打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工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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