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拆迁不给赔偿

我2010年3月份从别人手里转的一处饭店,2011年1月24日政府挣地以没有建设证强行拆除并不给予赔偿是否合法
补充提问:
城管以没有建设证强拆的。但我们这饭店是2007年建的要拆早给拆了啊?现在政府用地了就给强拆了还不补偿损失,我们投资8万多现在拆了一点都不给补偿我们的权益在那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25-状态:未解决]
陈建良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对案情还不是很了解,特别是涉案房产的状况不清。但一点都不补偿肯定是错的。一没有房产证不等于就是违章建筑;二就算没有房产证、也没有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也可能通过补正使房产合法化;三就算最终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建筑材料成本也是要给予适当补偿的。

我咨询陈建良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知识产权 行政诉讼 文书起草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建良律师 > 陈建良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