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本人在2005年底相亲和叶姓女在2006年初结婚,相睇到结婚末够三个月就结婚正因为了解得不够所以结婚后一直有争吵的出现,2007年5月生了个女.,(在她怀上期间我并没有和她同房因为吵多我都烦了对着她没有性欲望)本以为有女儿的存在会没什么争吵的,相反吵得还历害,因为吵得多我2008年在外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就很少回家了,在2009年过年的年初10在同学的店口给叶姓女的表兄和她的弟弟打了我重伤.那时也吵得很历害.也惊动了村委和派也所.那次事后我对她所存在的一点好感都没有了.心灰意冷后我的妈妈将我的伤治好,在我的伤末好她就离开我家不知去向了.在2009年4月我上了佛山打工直到现在才回来.(打工期间我个个月都有给生活费我妈妈带女儿)现在都2011年了.我不想年年过年的时候都由叶姓女的家人来我家吵我父亲和我妈妈.我对着她也没有感情了.所以我想离婚.请问下我现在要怎么办?
邮件:549596663@qq.com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1-26-状态:已解决]
陈建良律师的解答: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离婚有二种途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你们协议不成,可依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谢谢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