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中毒算工伤吗?
我父亲在一家公司做拌料工,由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工作了8年之久,造成铅中毒,当时血铅指标达到680。因为铅元素对神经的伤害,我父亲每晚睡觉都像做噩梦般无意识的一惊一跳。另外,全身肌肉酸痛也是多年来的病症,在住院前月,肝脏功能也不是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所在公司并不承认是工伤。虽然在住院期间,公司支付了医药费,但每次缴款都需要我母亲去公司拿2000元的支票,然后自己去银行转账,不仅非常的麻烦,而且与另外一位职工的现金待遇呈现明显差别。在其他许多方面对我父母很不尊重!在这种情况下,我父母托关系报了警,从此公司对我父母更是百般刁难。现在我父亲的血铅指标经过治疗降到460时,公司又说我父亲所在医院是不正规医院,要求我们出县去绍兴一家专门的医院重新诊断。(600以上指标是轻度中毒,400--600是观察期)还要求我父亲马上缴清剩余的800多药费出院。说实话,在这种权势下,我父母作为普通老百姓,根本没地方倾诉与咨询。而在身为子女的角度,我只是想让公司治好我父亲的病,不要让他再承受多年的病痛,还有就是受到应有的尊重!!!别无他求。。。在公司的压力下,我想请问一下,到底我该怎样维护我父母亲的权利和尊严?。。。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这样的情况,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2-03-状态:已解决]
陈建良律师的解答:
你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维权途径:一请求工会帮助维权;二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三申请劳动仲裁;四如果劳动仲裁不受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如果能告诉我如果上诉,官司赢的机会有多大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