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