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我欠了别人的钱,如果打了借条,但是没有注明具体偿还的时间,现在我不是不打算还,只是目前确实没有,希望等缓段时间,但是债主要求我马上偿还,无法协调,他打算与我打官司,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对我有什么利弊,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5-04-状态:未解决]
吴大海律师的解答:

未注明还钱日期,对方可随时要求归还,但应给你适当准备时间。如借条上未约定支付利息,自对方向你主张权利时起可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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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贵州 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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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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