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

一、我和现任丈夫结婚登记十年了 他前妻己故十五年了 他家卖地款我丈夫给我三万 我担心如果我丈夫故于我前面他的孩子们来要给我的那些钱我怎么办?这是他家的地我没有地份 二他家的房子也是我丈夫和他前妻盖的我是否有部分继续权
补充提问:
请问:赠予我的那部分钱是否需要我丈夫写字作证据〔他不会写字的 是否让别人代笔?〕房子的继承怎样分配 我丈夫一女一男孩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11-12-状态:未解决]
崔凤英律师的解答:

你们是有继承权的,这些你不用担心 ,详情可来电咨询 1334 242 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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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冠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罪与非罪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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