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

我与公司签署的是劳务协议,协议上写我并非公司雇员 , 而且不含竟业禁止条款.那么在与公司合作其间,我的客户的业务我大多数给了这家公司, 后因这家公司效益不好很多员工都解散了, 因此我怕给客户造成损失,我加入了朋友公司, 并接手了客户业务. 但之前曾经给合作的原公司报告过一些项目名称,但没签署过这些项目的业务合同. 业务合同都是我朋友公司签字盖章的, 且业务往来都是朋友公司名称和公司邮箱. 但原合作公司老板根据我的工作汇报找到客户要求付款, 但他没有业务往来证据对方目前没回应. 我在原合作公司与客户邮件全部删除了, 公司内部沟通邮件都不是我本名, 是呢称而已, 请问这样情况下原合作公司能告我吗 ?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7-10-状态:未解决]
刘雪梅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们劳务合同分析

我咨询刘雪梅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融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雪梅律师 > 刘雪梅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