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有何问题???

误判之因:因我实名举报海东市书记于丛乐、市长金长华等官员,用挂号信向市委每个领导揭露在玉树援建中违法乱纪事实和证据,向市委每个领导连发3个短信,声称要向中纪委巡视组举报。心虚而任性的领导们为阻挠我举报,立即安排市区两级司法部门镇压。以网络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如今工作没了,身体病了。
误判之实:一无法律溯及力,帖子都是在2013年8月前发的;二无刑事惩罚性,最高阅读量才214;三无犯罪事实,堆砌与案无关的证据证明内容虚假;四无社会危害性,无扰乱赈灾工作正常秩序,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等任何事实和证据;五无犯罪动机和目的,无多要工程款的事实和证据;六无证据确定犯罪主体是我,既无确定涉案主体是我的事实,又无证据,更无佐证口供真实性证据,甚至无网络常识栽赃;七无管辖权,所谓受害主体是管辖当地司法的市区两级官员,应移交到省。
误判咱办?申诉又要交原审判单位,肯定无用。如此明显的冤案,请问有何办法???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5-12-状态:未解决]
刘雪梅律师的解答:

即使申诉维权,申诉应该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我咨询刘雪梅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融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雪梅律师 > 刘雪梅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