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认购书的问题,代签字。定金的问题
今天去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名字是我目前的,但是实际出资人是我 认购书上的签署人也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我签字的这份认购书是不是有效的,如果认定无效,我想要承担什么责任
2、当时售楼员并未讲解关于“定金”事项 例如定金在什么情况下不予返还、如果出现问题是否可以就此 提出卖方未尽到告知义务(但是认购书上有)。
3、认购书上有一条 双方签订合同后 自动失效,售楼员也讲过这笔定金会自动划入首付款当中(但是认购书中没有该事项),售楼员说我的贷款申请没问题,通过率99.99%,如果在签订合同后我的按揭贷款审批没通过的话,能申请退回全部的首付款么?(定金划入的+补充的首付款)
4、我今天并没有录音,如果明天和售楼员在谈一次关于未告知,和夸大贷款成功率什么的并且录音如果走司法的话会成为证据参考么?
5、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提及“定金”自动划入首付 可否要求开发商加入该条款,如果被拒绝的话 能拿回这份”定金“么
补充提问:
还有一个问题 就是 我是属于异地购房 家母在老家有全款的房产 , 售楼员明确表示异地可以按照首套房来申请贷款。如果审批不通过 可以要求退还全部首付款(定金划入+补充首付款)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6-05-状态:未解决]
刘雪梅律师的解答: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便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