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建房产纠纷
姥爷(1984去世)留下的四间北房,2002年我母亲与其弟弟(我舅舅)共同出资翻建,北方8间,南房8间,东西各4间,口头约定所建房产各一半,没有任何书面约定,我们住东边一半至今,房子房产证是母亲弟弟(舅舅)名字时间为1994年,去年母亲弟弟(舅舅)因故去世,现母亲弟媳(舅妈)不承认房产是我母亲所建让我们搬出,所以想诉求补偿我们所建房屋款项我们搬出,但对方不同意,双方调解无效,还未起诉,想起诉:1.分割房产一家一半,或2.对方补偿我家房款,我们搬出。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6-0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