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咨询

是这样的,岳父岳母现在有一处单位福利公房,单位现在答应他们用10万块钱购买,但他们资金不够,于是与他们的儿子凑了一下,岳父母约占3/4,儿子约占1/4。我想问的是,假如岳父不幸亡故,那么这间房子是否能够还由岳母继续居住,是否再需办理过户手续。另外,假如儿子打算占有这间公房,岳母如何处理(我们比较倾向于让岳母有住着的地方,而不愿将原房屋变卖后分割),目前该房子尚未购买,户主名我们写谁更合适(岳父岁数大得多,而且体弱多病),还望各位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22-状态:未解决]
郝江律师的解答:

既然是福利购买,那么产权人就不可能是儿子而只能是老人,你的岳父不幸去世岳母当然有权继续住在自己的房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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