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

各位律师您好,因老公二次婚内外遇,所以我提出离婚,但是他不肯让孩子和我在一起,我也不想让孩子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又因在09年09月24日晚上将他们两个狗男女捉奸在床,所以我想在离婚时以“通奸罪”起诉他们(希望律师理解我的心情),因前几天在快车网上看到有人问这个问题,今天我也想问一下,借用一下她的话:

1. 在中国大陆“通奸罪”有没有作为新法公布但还没有正式生效实施?还是压根就没有颁布或公布这个罪名?

2. 在中国大陆,如果已经作为新法刚刚公布了但还没有正式生效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以“通奸罪”来起诉呢?(因是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所以这样问一下)

请专业的律师帮忙核实一下,就算为我们这些受害的女性帮个忙!(因本人不是从事法律专业,所以也不确定自己查的是不是最新的刑法)。

感谢专业热心的律师,在此向您们表示致谢!希望您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29-状态:未解决]
郝江律师的解答:

没有通奸罪名,但是在离婚过程中有保护无过错方的依据。所以你在离婚时最好请专业人员协助你

我咨询郝江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郝江律师 > 郝江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