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争议
我家有一块在北京的宅基地,是老人留下的。一个院子分给了三家,北房三间,东房子两间,西房三间,整个院子的人都从东房南侧走出院子。现在我家拥有了东西房子的土地以及院子土地的所有权,仅有北房的土地是张某人家的,老的地契上写的是北房的土地所有权仅限四周房檐滴水下的土地,(四周滴水为其)但是享有院子的走道权利,(农村称之为官道共走)
现在我家想在属于我家的土地上盖房子,但是张某家不同意,说要在我家的院子里走。请问法律上有相关解决办法吗?
补充提问:
他家可以通过其他道路通行,但是在我们这个院子里是享有通行权,但是院子的产权归我们家,问题的关键在这里,他们家蛮不讲理,就得从我们家的院子穿行。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22-状态:未解决]
郝江律师的解答:
建议最好协商,不必要一定要起诉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