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分配急急急!!!
律师好!苏女士的老公柯先生去世后留下一套三室一厅套房,房子是1990年柯先生在中国大陆购买的,苏女士跟柯先生1998年再婚的(苏女士是离婚的,柯先生是丧偶的的台湾人)。柯先生在台湾有七个子女,苏女士有两个子女。请问遗产应该怎么分配?请详细解答各分配的比例!!!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9-状态:未解决]
郝江律师的解答:
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应当由苏女士和柯先生的7个子女共同继承,一人一份均等。如苏女士的两个子女与柯先生形成抚养关系,也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即由十个人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