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交通肇事

16岁男孩在汽修厂学徒,有天据他讲是经过了车行老板的好友的同意后他拿上钥匙开车出去的,不料发生意外撞人致死,我方已经给死者家属6万元,现在他们将车行老板,车主及我家亲戚都告上了法院,请问车行老板和车主应承担责任吗,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补充提问:
事故车不是在车行维修的车而是车行老板的好友开来的,事发时我亲戚是当着老板和他好友的面借走车钥匙的。
咨询者: 海南  [咨询时间:2010-03-03-状态:未解决]
丛伟华律师的解答:

你的问题涉及几个方面:1、男孩16岁学徒,已经取得完全行为能力,法律后果是责任自负,家属无责;2、车行、师傅对学徒负有管理、教育责任,男孩私自开车肇事,车行负有管理、教育过失,负担补充赔偿责任;因公开车,属转承责任,车行赔偿;3、车辆如果在修,车主无责;如果非在修车辆,视车主过错负担补充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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