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
我们弟兄5个,小时候家里穷,孩子们又多,父亲早早就去世了,一直都是母亲自己带着俺5个孩子,房子是我爷爷留下来的,那时候土地证还是老的那种,有一年让换新土地证,我母亲跟老大去的,我母亲也不认识字,改的时候就把土地证名字给改到老大名下了,改归改但是房子还是平半分的,当时就分了也没有写什么分家单什么字据,去年时候改造村呢一个房产证给3套楼房,老大耍赖皮不承认了,说土地证写他名,分的房子都是他的,那时候也没写分家单,我们什么字据都没有。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该怎么办?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5-23-状态:未解决]
池立飞律师的解答:
既然是老人留下的,那么就是遗产。老人若无遗嘱的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老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证的名字不应当影响遗产所有权的取得。对于拆迁所得你们应当有自己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