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我是一名护士,一年前和医院签订了一份合同!其中主合同又附加一份合同(大致内容是离职要赔偿医院培训费2000)一年后主合同到期,请问我还要赔偿附加合同上说的2000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6-16-状态:未解决]
金汉来律师的解答:

请对方提供 培训费的发票之类的,而且如果合同期满离职的话,是不需要赔的,金额随着服务年限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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