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

我于2006年8月3号进入现在广东佛山这家工厂上班在2008时我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现在厂方并没有和我续签合同至今。厂方也没为我买社保。如今厂要搬迁,地址在同一个区,但不再同一个镇。我不愿意去厂方对我可有补偿呢,如果有那有能补偿我多少呢、要是我去起诉厂方那律师代理费和诉讼费又是多少呢、我去年平均工资3000元。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11-状态:已解决]
晏小兵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要求厂方为你交纳保险,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厂方不签,你可以申请仲裁,厂方要承担双倍工资。仲裁不要交费,律师费根据你当地的情况可以与律师协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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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云南宏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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