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大学同学借钱不回,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07年5月12日借了31000块给朋友,借据上注明08年2月1日前还清. 08年10月16日我总共拿回21000元. 他还钱的时候,我都会写张收条给他,而其中有一张10000元的收条,是让他家人安心所以写给他的,实际上他没还我那10000元. 所以,为了以防万一,08年10月16日那天我跟他又写了张17000元的借据,注明是09年2月1日前还清的(目的是为了累加他的欠款金额,抵销他手上那10000元的收条,即能证明他还欠我10000块). 现在两张借据都还在我手上,借据金额加起来他总共欠我48000元,写给他的收条金额是总共31000元,如此计算,他还欠我17000元,但实际上,他只欠我10000元. 根据两年的诉讼时效,现在两张借据都过期了,当时因为工作忙,大家又是朋友,没去细算时间.现在想追回钱,他避着不见面.怎么办呀!根据借据的金额计算,他还欠我17000元,但我只想拿回我的10000元.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请各位大律师支招!!如果17000元都能拿到的话那就更好,那7000元我不想要,只是想惩罚他的不厚道,连大学同学的我都骗. 借据1:07\5\12借31000元,08\2\1前还清. 借据2:08\10\16借17000元,09\2\1前还清.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07-状态:已解决]
邢璐律师的解答:
您好,除非能证明在这个期间您曾经催要过,这样的话诉讼时效是向后延期的,具体咨询可以联系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你,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