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我们在婚前以他的名字买了一处房产,首付是他家和我共同出的。婚后由于他一直是无业状态,没有收入。我收入稳定,所以房贷一直是我来还。离婚后我能获得财产分割吗?或者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另:之前他写过一份书面约定“如离婚,他不要财产,净身出户”,此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6-14-状态:已解决]
张岩律师的解答:

1.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2 2.该协议如能反映当时双方的真实意愿,则是有效的;但实际分割的时候,还需要考虑下各方的生活需要和公平原则。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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