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协议书
甲方:(合同上她的签名)
乙方:(合同上我的签名)
商租地址:小港路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此商铺转让一事,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如以下几点:
1. 本商铺转让费共计48800元(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其中包含二按押金及水电押金) 乙方暂交5000元(伍仟元) 为订金,等乙方同商铺业主签好租约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
2. 本商铺租金5600元(伍仟陆佰元整) 每月,暂定签订租约合同伍年,因乙方现没与商铺业主沟通过,此项需甲方与商铺业主沟通好后,通知商铺业主与乙方签订租约合同。
3. 甲方于2011年6月15日前搬出,乙方进入商铺。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同上她的签名) 乙方:(合同上我的签名)
电话 电话:
2011-5-13
【以上为双方合同内容,现因商铺业主方不同意5600元/月,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办事(但与我签订合同的不是现在商铺租户的法人,商铺租户说是他的工人) ,现商铺租户只同意退还我订金,不肯赔偿我的损失,但目前造成我八仟元的损失(其中我交货款定金5000元,以及其它开支约计3000元) ,请问我应怎样采取法律途径,我方能否胜诉,】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17-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