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在高速路辅道撞人
你好,我和一个朋友昨天晚上在成都大件路高速路段的辅道上开电瓶车向双流方向走,他驾驶,我在后座,车速不到40码.当时天色很暗,光线不好,前面有三个农民工迎面走来,我们躲避了,但是来不及就撞上了其中一个人.当时我们马上报了120,去了医院鉴定,我驾驶的朋友眼睛受伤,被撞的人肋骨断了两根,额头受伤.因为我们都是学生,身上也没多少钱,所以东拼西凑尽量把伤者的医药费垫付了.而2000多的医药费他们那边只出了300,而且丝毫不打算体谅我们,态度恶劣让我们付钱,还强行扣留了我另外的朋友不让回去休息.我想请问的是,行人在高速路辅道可以行走吗?时速上限40码的电瓶车算是机动车吗?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负多大的责任?谢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6-17-状态:未解决]
张岩律师的解答:
应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