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您好,我与今年3月19日进入一家单位,当时约定好试用期两个月,两个月过了以后,单位没有和我签合同,也没有和我提这件事,也没有交保险,三个月的时候,人事经理找到我说,他们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说我性格不够泼辣,但我在工作中并没有出过什么差错。现在他们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要我一个月后离职,因为我做的是业务跟单,离职的时间,正好我负责的货物出完,我认为他们这是恶意用工。所以,我现在可不可以要求他们按照新劳动法支付我转正后的工资,并且要求经济补偿。但具体怎么做,我不太清楚。希望有人指点一下。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19-状态:已解决]
张岩律师的解答:
建议您带着相关的材料(如工资条)等,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