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协议中的违约金问题

您好,我是2011年应届毕业生,2010年2月与我签定的三方协议中规定的工作年限是3年,单位在给我的落户协议书中提到工作年限却是5年,而且5年之内离开要支付违约金20000元,请问这合理吗?希望得到您的指点,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19-状态:未解决]
张岩律师的解答:

不合理
应当协商并统一工作年限的约定,对违约金的规定也应当与您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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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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