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合同

某商厦经理派采购员王某采购100台空调,单价在1300元以内,王某与电器公司签订了单价为1200元,数量为100台的空调买卖合同。因市场行情变化,空调的需求量减少,商厦经理以价位太高,采购员所定合同没有征求自己意见为由拒绝收获付款。商厦经理是否有权拒绝收获付款?为什么?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8-03-状态:未解决]
李涛律师的解答:

无权,合同已经签订,王某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只是职务行为,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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