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合同的赔偿方案

我是一名包薪员工,于2005年5月份进厂,每天上班除了8小时正班以外还要额外加班2-3小时,如果厂里无故解除合同,应该怎样赔偿?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20-状态:未解决]
钟美宏律师的解答:

可主张经济赔偿金,加班费。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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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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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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