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况算是防卫过当吗?
我爸是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因工作原因引起的纠纷(房屋契税的事)。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本来房屋契税的缴纳和物业是无关的,那业主接到电话说是物业打电话叫她交房屋契税,这个业主(女的)一来就吵也不讲道理,责怪物业。我爸和他同事解释半天也不理会,这个业主还打电话叫来她弟弟,他弟弟什么话也不说,手上不知道拿着什么利器一来就往我爸脑门上戳,顿时头破血流,头脑发晕右手小指当他那拳头现在肌腱断裂呈垂状指,不能伸直。
我爸后来叫来我堂哥帮忙,我堂哥把那弟弟打伤了致两肋骨折,一肾挫伤出血。
现在我爸和那弟弟都住院,我爸额上伤口大概1——1.5CM,缝了2针,头老是发晕。右手小指用夹板固定了,医生说不行的话可能还要开刀,开好刀要看预后了。那人弟弟就在医院接受保守治疗,痛是肯定的。
请问这个情况属于防卫过当吗?双方担负各自的医药费,这个医药费要爸个人拿出还是物业公司出(派出所的有张单子写着我堂哥殴打他人,要交一万,现在这个一万钱是物业公司已经暂时代出了,估计是对方医药费什么的。对方还没出钱,还在处理中)我堂哥要负刑事责任吗?如果要一般判多长时间?如果我爸的小指恢复不过来,一直弯曲的话算几级伤残?谢谢各位大律师的解答!!!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6-15-状态:未解决]
成则英律师的解答:
首先,正当防卫只能是遭受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且必须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所以该事件不属于正当防卫!
其次,你爸爸可以向业主她弟弟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你堂哥构成故意伤害,
如果你堂哥属于物业公司的员工,那么打伤他人的赔偿费就由物业公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