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病人患有轻度的精神分裂,在乡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因医生用药不慎导致病人死亡,据说病人死亡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左右,而医院于当天下午四五点才通知病人家属,赶去时病人早已死亡。医院称病人是自杀,病房内没有自杀工具,家属对此理由置于否认。今天是第二天,没有法医鉴定。家庭还有两个儿子,主要经济来源是病人和大儿子打工,小儿子在上初中,丈夫没有经济来源,家中还有公婆需要赡养,家中盖房欠有外债。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要求赔偿?最多可以赔偿多少?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6-06-状态:未解决]
杨鹏律师的解答:
如果存在医疗过错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医疗机构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