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
各位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标题所说的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姐姐前年“结婚”,因男方结婚时年龄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未进行结婚登记,至今男方年龄仍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在此期间生了一个男孩,现在已经一岁有余。我查了一些资料,因为不具备结婚实质条件,所以不能算是事实婚姻,只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说是财产分割,而孩子的抚养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还请各位律师给出宝贵建议,在这里诚挚的谢谢您了。
补充提问:
其实我最关心的还是财产的问题。我家是农村的,现在农村结婚,男方总的下来不花五六万、六七万是结不了婚的,其中光给女方都至少两三万,而我爸妈心眼都特别好,考虑到男方家刚盖完房,也没多少积蓄,我们又是诚心出嫁,所有礼加起来也就要了几千块钱,而我爸妈为姐姐置办的嫁妆加起来都快两万了,完全可以说是嫁人又给钱。刚结婚的一段时间,我姐姐还没怀孕,在镇上一个店打工,每月能有1200左右的工资,男方是那种小混混型的人,把我姐姐的挣的钱全要走花光了。男方自结婚以来,就没在家呆过几天,我姐姐基本上就是守活寡。他从来没给过我姐姐钱,我姐姐回家看望父母还都是他爸妈给的钱。现在男方想要离婚,就因为他们婚姻不合法,男方占足了优势。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6-23-状态:未解决]
杨鹏律师的解答:
他们的婚姻关系虽然不受保护,但是你姐姐的财产权利和孩子的抚养权利是得到法律的保护的。女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