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务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办法
例:我与同事于2011年8月1日入职,8月无任何书面合同,2011年9月1日签订试用合同,注明试用期为2011年9月至11月。11月过后至2012年3月31日离职再无任何书面合同。
1:如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赔偿时段是否包含没签合同的第一个月的2011年8月及试用合同的2011年9月至11月?
2:如双倍工资赔偿,假设每月工资1000元,那么双倍赔偿是否要减去在职期间已经领取过的工资。也就是说1000元*8个月=8000元*2=16000元,16000元中是否要减掉之前在职期间已经领取过的8000元工资?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4-24-状态:未解决]
吕金城律师的解答: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还不适用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