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员签收的挂号信丢失导致的损失谁的责任
办公室人员签收的挂号信丢失导致的损失谁的责任
挂号信在总公司办公室签收(办公室人员的工作),送往分公司后丢失,分公司接收一直没有签收手续,现在说不清到底在哪丢失的,如果追究责任的话是追究签收人的责任还是公司的责任,如果进入法律程序签收人和公司谁该为这个丢失的挂号信负责。
总公司办公室签收人员是否只负工作失职的责任?由于信内有银行卡。
但收信人并未提前告知,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补办费用由谁承担,办公室人员是不是只接受公司给的工作失误的处罚?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5-27-状态:未解决]
赵国凤律师的解答: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既然是到了分公司后丢失,签收人无责任。如果明确签收人对挂号信必须送达登记,签收人失职造成损失,签收人应赔偿。